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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教师放弃国庆7天假是公然违法行为!

2017-09-27 一境 臧启玉说法律

今天,沐川县教育科学局一则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在当地教师中引起热议,通知内容如下:


各直属教育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县教科系统上下瞄准教育扶贫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义教均衡市级验收和教育扶贫验收迫在眉睫,控辍保学、教育资助、档案资料和校园绿化、美化等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为此,依照《中共沐川县委办公室 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庆节期间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全县教科系统国庆节期间放假4天,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4日,5日—8日学生继续休假,教职工正常上班。请各校对照《沐川县教育科学技术局关于教育扶贫和均衡教育两项重点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争分夺秒、攻坚克难进一步做好这两项重点工作。

特此通知

沐川县教育科学技术局

              2017年9月26日


从内容上看,今年国庆节放假8天,而沐川县教育局规定教师只放假4天,正常上班4天,节假日缩水一半。文件中没有说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正常上班应当享受的三倍工资具体发放事宜。


这则通知中说明这是经过局党委研究决定后下达的,全则通知中强调的是权力意识,而没有提到法律规定。


这个通知让人感觉很不愉快:


1、国庆节7天假是法定节假日,今年由于国庆节和中秋节两节合一,共放假8天,为何教师就不享受国家规定的8天假日。


2、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日皆是国家法定假日,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局党委本应该带着遵守法律规定,却视法律于不顾,公然违背法律规定。


3、教师也是劳动者,劳动者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如果法律都保护不了教师的休息休假权,面对公然违背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命令,那么教师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尊师重教是写进法律的条文,绝对不应该是一纸空话,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而官员更应当起带着作用,不应当把教师当成软柿子一样捏来捏去。


教师群体的权利意识觉醒,是到了必要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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